根据《萍乡市保供稳价市级冻猪肉储备临时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2022年萍乡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资质认定进行公开征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萍乡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行业企业。
2.具有全资或持有5%以上股份的储存冷库。储存冻猪肉的冷库,除单体库容应在3000吨(含)以上之外,其他条件应符合萍乡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萍乡市保供稳价市级冻猪肉储备临时管理办法的通知》(萍商务字〔2019〕103号)的有关要求。
3.具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能力和条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非洲猪瘟病毒自检。
4.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
6.能够严格遵守市级储备肉管理规定,自愿签订承储承诺书。
二、资格确定
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资质。取得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资质的企业,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后,确定为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如取得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资质的企业仅有一家,可以直接确定为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企业向市商务局索取申报表。申报表及报名条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经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市商务局。
联 系 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刘劲松 周明珩
联系电话 :6832554
五、2022年市级储备肉承储资质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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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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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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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容规模(吨) |
认储规模 (不低于5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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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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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承 诺 书 |
本企业自愿按照萍乡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萍乡市保供稳价市级冻猪肉储备临时管理办法的通知》(萍商务字〔2019〕103号)的有关规定,开展市级冻猪肉储备工作。 企业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