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级开发区管委会、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的指示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帮扶“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引导省内科技人员为全省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形成“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工业领域科技特派员模式,加快推动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就启动2021年度全省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全省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工作实行网上申请,请有意愿成为特派员的科技人员和有科技服务需求的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218.64.59.69/)。

二、申请条件

1.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条件

(1)从事科技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加入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自觉服从科技管理部门和组织推荐部门的工作管理,无不良诚信记录。

(2)素质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应用专业知识技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研究中的实际问题,协助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科技咨询工作,助力生产研发。

(3)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1年7月后出生),自愿到企业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技人员。

2.企业申请条件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均可申请入驻。

(2)企业无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申请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有科技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意愿、自愿配合特派员入驻企业开展服务,愿意为特派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4)愿意接受组织推荐部门管理并遵守科研开发诚信承诺。

三、申请流程

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实行常年申请、每月定期审核推荐,工作流程如下:

1.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流程

——根据工业领域特派员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登录“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各组织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人信息审核把关,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科技特派员报送至省科技厅备案。

——申请人进入全省科技特派员库成为科技特派员。

2.企业申请流程

——根据企业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

——各开发区管委会或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审核企业申请。

四、组织推荐部门

1.各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3.各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的特派员资质真实性负责。省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和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特派员申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赣江新区创发局负责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特派员申请(包括市属的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赣江新区创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审核企业。各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推荐审核本单位特派员申请。

各推荐单位账号由省科技厅统一分配,未收到分配账号的组织推荐部门请填写组织推荐部门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五、选派工作组织流程

1.企业发布需求。企业登陆平台提出科技服务需求。科技服务需求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平台发布。组织推荐部门主要对需求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2.科技特派员查看服务需求。科技特派员登录平台网页端或微信端(暂未开通)查看企业需求。特派员可选择个人或组成特派团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其中,特派团可由1名特派员发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组成跨单位、跨学科的团队为企业服务。特派团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不超过7人(含特派团组长)。

3.需求匹配。特派员与企业服务需求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匹配:一是系统根据特派员研究领域智能推荐、二是企业指定科技特派员、三是特派员或特派团申请入企服务。

4.双向选择。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企业和特派员(团)双方同意后,签订《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协议书》提交组织推荐部门备案。企业的每一项需求原则上匹配一名特派员或特派团。

5.入企服务。特派员或特派团进入企业提供服务,原则上一个特派员同时服务企业不超过3家。

6.服务结束。特派员或特派团结束企业服务后,提出结束服务后可进行下一轮次入企服务。另外,如需要更换特派员或终止服务,在线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同意。

7.三方评价。科技特派员(团)、企业和开发区联络员三方进行互相评价工作成效。

六、相关要求

1.科技特派员(团)和需求发布企业必须对所填报信息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一致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请各组织推荐部门要做好动员申请及审核推荐工作,符合科技特派员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和有科技服务需求的企业皆可申请。

3.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填报需求,并及时审核发布企业服务需求。

4.请各组织推荐部门在每月20日前完成本月特派员申请审核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特派员清单(纸质,一式两份)寄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推荐特派员清单需从平台导出。

七、其他

1.省科技厅

联系人:熊剑波 张绪波 

联系电话:0791-86265355 86253496

寄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科技厅高新处

2.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木槐 18720427355

技术支持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1.江西省科技特派员“千百万”帮扶行动组织推荐部门申请表

     2.科技特派员承诺书

       3.企业承诺书

                              

 

 江西省科技厅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