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文广新旅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党群工作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中心、文旅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和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签发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相关实施意见》(萍教基字〔2017〕38号)精神,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规范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参照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规范进行认定。

1.各地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

2.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的能力;具有若干体现资源单位特点、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资源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讲解人员及课程资源介绍;对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有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

3.单位运行良好,交通便利,确保师生安全,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4.原认定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须进行复评。

二、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2021年11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填写《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上报至相关县(区)教育部门。

2.县区推荐(2021年11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会同当地文广新旅部门对本县区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评估监测中心(联系人:钟江涛,电话:6232205、13307996301)

3.遴选公示(2021年12月20日前)。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广新旅局,组织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资质条件审查,并视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布,公示后无异议,统一授牌。

三、工作要求

1.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每3年申报遴选一次。

2.各单位申报时充分考虑自身的教育功能、地理位置、资质条件等情况,把安全管理贯穿到研学旅行的每个环节,挖掘特色研学主题,丰富研学旅行产品,以优质服务质量供各中小学校选择。

3.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广新旅局对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不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课程粗浅、存在安全隐患、师生反映不良的基地,予以通报或取消。

附件: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萍乡市教育局          萍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11月2日

关于遴选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pdf: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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