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市监字〔2021〕75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权人: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专利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专利费资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对2020年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江西省专利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萍乡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省市场监管局下达情况,拨付给申报单位或个人。申请专利费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提出一次,不重复资助。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及额度:
(一)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2020年8月1日至 2021
年3月31日内,未享受省专利费资助的,每件资助金额2500元;
(二)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2020年8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内,未享受省专利费资助的,每件资助金额8000元。
二、申报对象
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或被授予国外、港澳发明专利权的,且第一专利权人的地址在本市,并信用状态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资助:
(一)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二)第一专利权人的户籍在本市或者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在授权公告日的八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
(二)所取得的发明专利必须是以电子申请方式申请的,采用纸件方式提交的专利一律不予资助;
(三)对涉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取消其专利费资助资格;
(四)申请专项费用资助的,同一发明创造只能提出一次,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中国发明授权专利,申请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江西省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附件1);
2.发明专利证书;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缴纳专利年费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专利权人为单位的,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须盖单位财务章并注明记帐凭证号;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交发票原件);
5.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本人本市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
6.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7.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二)申请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授权费用资助的,须报送下列材料:
1.《江西省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附件2);
2.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港澳)发明专利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专利权人为单位的,若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须盖单位财务章并注明记帐凭证号;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交发票原件);
3.外国(港澳)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
4.外文文件还需提供中文译文;
5.单位申请资助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个人申请资助的须提交本人市内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
6.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专利证书、缴费发票及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已有说明除外),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应保证上述申报材料属实,如申报不属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程序、时间和资助资金的发放
1.资助申请由申请人在2021年 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所在地(以授权第一专利权人地址为准)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初审部门汇总并填写《江西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3、4),附电子表格连同申请人提交材料,于6月2日前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审批。
2.市市场监管局复核后,直接将资助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要具体、准确。
3.为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到江西省专利费资助政策,在2020年度期间,发明专利授权未享受省级资助的,参照本次通知进行申请补办,已享受资助的,市市场监管局不再给予资助。
4.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县(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分别在9月、12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根据省级专利费资助下达情况再统一下拨至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
1.相关附件可在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d.pingxiang.gov.cn/)下载。联系人:曹志芳,
联系电话:0799-6881879。
2.各县(区)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申请资助的初审工作,并按时按质报送材料。
附件:1.《江西省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
2.《江西省国外(港澳)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3.《江西省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项目汇总表》(授权类);
4.《江西省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授权类)。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